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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等文件要求,场地再开发利用时,污染责任人或场地使用权人应委托专业机构对受污染场地开展环境调查工作。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淳化街道办事处
委托我单位开展端拱路以北、规划道路以东(拟建淳化街道南沿江高铁保障房一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地块责任人联系方式
单位: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淳化街道办事处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桂园东路29号
邮编:211122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18260410415
(二)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南京伊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1009号
邮编:211100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8619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