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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等文件要求,场地再开发利用时,污染责任人或场地使用权人应委托专业机构对受污染场地开展环境调查工作。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江宁街道办事处处委托我单位开展陆郎初级中学原址新建工程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地块责任人联系方式
单位: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江宁街道办事处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滨江开发区盛安大道739号
邮编:211161
联系人:潘主任
联系电话:15195874062
(二)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南京伊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1009号
邮编:211100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86190530
陆郎初级中学原址新建工程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版.pdf